为进一步指导和协助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引》(见附件1),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建议(见附件2)。意见建议征集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
联系人:曹文豪
联系电话:0991-2810209(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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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