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2022年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计财处 发布时间:2022-06-07 16:0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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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市管理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足“两个统筹”、紧贴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快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按照年度投资同比增长10%以上的目标,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牢固树立“项目中心”“项目为王”理念,始终把项目建设抓在手里、扛在肩上,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全力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清洁取暖(含“南疆煤改电”)、农房抗震防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房地产开发投资、亚行贷款等项目建设,逐级建立续建、新建和储备项目清单,立即着手做好开复工各项准备工作,确保3月底前南疆具备条件项目全面开复工,4月中旬北疆、东疆具备条件项目全部开复工。要紧紧抓住各方面机遇,提前谋划储备项目、提高储备项目质量,力争做到2022年储备项目总投资规模不少于上年度完成投资规模的3倍,全年开工转化率不低于30%。

二、抓紧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复工。继续发挥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联动调度机制作用,按照“自治区每月调度、各地(州、市)每周调度、各县(市、区)跟踪推进”要求,围绕投资完成率、开工率、转化率、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开展调度,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各类问题,确保项目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指导项目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承担资金落实、审批要件、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竣工运营等全面责任,认真编制项目前期基础文本,加快办理项目前期报批手续,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三、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提质提速提效。尊重项目建设规律,紧盯年度投资目标任务,按照系统谋划、突出重点、分层分类、压茬推进的原则,按月合理确定推动项目建设重点工作,科学安排部署。一季度突出抓项目前期和复工开工,重点督促各地办理项目规划选址、用地、审批(核准备案)等报批手续和环评、林草等报建手续,扎实做好征地拆迁、水电接入、资金落实、人员劳动力、设备、材料进场等工作,确保项目按照目标时间节点复工开工建设;二、三季度抓住施工黄金期,突出抓项目进度和实物工作量,督促加大资金筹集拨付、人员劳动力组织、设备和技术力量投入,按照施工节点提前做好钢材、水泥、砂石、红砖、商品混凝土等重要建材供应保障工作,提高续建项目和已开工新建项目投资完成率;四季度抓好项目竣工验收、投产和谋划储备,重点抓好在建收尾项目尽快投产达效,最大限度释放投资效益。

四、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准确把握政策支持方向和投资重点,加强与当地发改、财政等部门和对口援疆省市前指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更多中央、自治区和援疆资金支持,加快资金使用,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政、银、企同向发力、协调联动,加大行业重点项目推介,提供精准对接服务,畅通各地项目融资渠道。依托“信易贷”平台,密切与国开行、农发行政策性金融机构、银行、保险金融机构、大中型央企国企等的沟通合作,利用金融信贷、引导基金、绿色金融产品、PPP合作模式、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REITs)等支持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扩大对外招商引资,吸引区外企业参与支持行业重点项目建设。

五、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推进机制。按照《关于创新机制推进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新建计〔2021〕11号),着力落实好目标落实责任制重点突破责任制、动态管理责任制、资金筹措责任制项目服务机制调度推进机制信息报送机制定点包联机制数据管理机制风险防范机制十大工作机制,以有效项目投资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落实自治“六重清单”机制,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结合项目推进情况,梳理筛选本地区6-8个重点项目,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口联系处室(单位)领导负责重点联系,及时包联解决困难问题,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项目名单及有关信息按照附件2格式填写后于3月7日前报送我厅计划财务处。

六、创造项目落地良好条件。持续推进“最多跑一趟”“最快送一次”改革,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服务,清理报装过程中的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加快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多图联审、联合验收,力争审批时限压缩至60个工作日内。

七、毫不放松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依法、科学、精准的原则,防止“一刀切”,慎终如始抓好施工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常态化调度监督、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八、强化社会氛围营造。积极联系报道重点项目建设动态,在官方网站开辟宣传专栏,宣传解读政策,并对城镇保障性租赁住房、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农房抗震防灾工程等重点民生工程进行重点宣传,凝聚社会共识和力量,营造有利于推进行业重点项目建设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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