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
为切实加强城市道路管理,持续规范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行为,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和市容环境整洁,强化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现将《自治区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11月25日
| 索引号 | zjt000000/2025-00013 | 发布机关 |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 |
| 名称 | (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自治区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普通文号 | 新建规〔2025〕9号 |
| 成文日期 | 2025-11-25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
为切实加强城市道路管理,持续规范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行为,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和市容环境整洁,强化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现将《自治区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