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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正草案)》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建筑市场监管处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8日 点击数:

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我厅修正起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正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828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发送至zjtjgc2024@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意见建议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广场联合大厦A1316室(邮编830002),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意见建议

三、通过传真将意见传真至0991-2811905

联系人:魏兴鸿联系电话:0991-232618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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