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优化我区招投标营商环境,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新建规〔2024〕2号)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厅草拟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于2024年4月8日前反馈我厅。
联 系 人:马磊 邮 箱:657420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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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