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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城市管理发展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6日 点击数:

为规范自治区环卫工人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环卫工人劳动报酬权益,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202632日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202641日起施行。以下从制定背景、制定依据、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一)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环卫工人是城市环境的美容师,其劳动权益保障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近年来,部分环卫企业用工管理不规范、工资支付不及时等问题仍时有发生,侵害环卫工人的切身利益。制定《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保障劳动者报酬权益决策部署,聚焦环卫行业特点,解决工资支付最后一公里问题,兜住民生底线的重要举措。

(二)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细化管理措施的现实需要。住房城乡建设部等4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城市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通知》(建城〔20253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建立专用账户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自治区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具操作性、更贴合管理需求的具体规定,将国家政策转化为可执行、可检查、可考核的细则,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三)明确各方责任、形成监管合力的重要途径。环卫工人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涉及环境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等多个部门以及采购单位、环卫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多方主体。《实施细则》清晰界定各方在专用账户开立、资金拨付、工资支付、监督管理等环节的职责,有助于构建责任明晰、协同联动、覆盖全程的监管格局。

(四)提升工资支付监管效能、防范化解风险的有效手段。通过推行专用账户与人工费用分账管理,将工资款项从环卫服务总费用中分离并提前锁定,实现工资资金闭环运行。同时,依托自治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进行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能够变被动清欠为主动防欠,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效率,有效预防和减少拖欠工资现象。

二、制定依据

《实施细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住房城乡建设部等4部门关于建立城市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通知》(建城〔202539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制定。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六章二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立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一至四条)。强调制定目的是保障环卫工人按时足额获得工资,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适用于政府委托的环卫服务项目。明确专用账户、环卫工人、人工费用等核心概念,确立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以及人工费用与其他费用分账管理的基本原则。

(二)厘清各方主体责任(第五条)。详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主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采购单位、环卫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等七方在专用账户管理、工资支付、监督检查、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具体职责。

(三)加强制度建设(第六条、第七条)。要求各地建立保障工资支付的协调机制和预防机制、工资调整机制

)规范专用账户管理全流程(第至十条)。人工费用核定、专用账户的开立时限、账户命名、三方协议签订、备案要求、账户使用(包括分账管理)、撤销条件和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不得撤销账户的几种情形,确保账户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细化人工费用拨付要求(第十至十条)。明确人工费用拨付要求、资金临时追加、合同修改补充及拨付异常处理等,并鼓励动态调整拨付额度强化过程监控。

)严格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第十八二十条)。明确工资支付的标准化流程,包括编制工资表、采购单位审核、银行代发、提供凭证等环节。规定工资支付周期、货币形式、银行代发、一人一卡等具体要求。强调环卫企业落实实名制管理的义务,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管理台账、规范考勤、信息保存等,特别对少数民族工人姓名登记准确性提出要求。

)强化监督管理与风险防控(第二十至二十条)。要求依托自治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实现动态监控和预警处置。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明确对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环卫企业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明确施行日期和解释主体(第二十、二十条)。明确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负责解释。同时明确《实施细则》实施时间。

解读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人:陈雪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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