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我厅开展2025年上半年自治区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注册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整体评价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不接收新增信用材料,如对公示信用分及信用等级有异议,可提交企业(个人)信用结果异议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我厅将根据核实结果保持或调整信用分及信用等级,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1月5日—1月15日,公示期为10日。
联系方式及联系人:2819389/2828614(传真)、蒋望玉
电子邮箱:xjzjtxfc@163.com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