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11号)及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我厅对新疆智城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资格认定申请事项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新疆智城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符合相关规定。
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意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8月5日—2025年8月11日
联系人:庄昌海
联系电话:0991-2817117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