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2023年秋季面向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招聘公告》的安排,目前已完成岗位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费用标准
约483元/人,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在体检前详细阅读体检注意事项(附件2)。
(二)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一张1寸彩色蓝底照片及黑色中性笔。
(三)未按规定时间统一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各位考生确保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截至体检前一日仍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五)怀孕考生体检问题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有关要求,怀孕考生可暂缓做部分体检项目。请怀孕考生于体检当天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和本人延期进行部分体检项目的书面申请,于体检当日交现场工作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暂缓做部分体检项目。
五、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991-4330195
监督电话:0991-2303128、0991-433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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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