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进一步深化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优化评标定标机制,提高定标质效,我厅对2021年印发的《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导规则(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 系 人:吕小利 杜国昌 联系电话:0991-883742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