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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教处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2日 点击数:

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示范工程带动作用,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广泛应用,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高质量发展,根据住建部《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将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开工、建设规模大、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社会影响大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以及铁路、交通、水利等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

    (二)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6大项)10项(子项)及以新技术水平突出的示范工程。

    (三)2024年底前可完成申报的全部新技术内容。

    (四)在推广新技术工作中,能结合工程特点,组织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

    (五)工程相关手续齐全。

二、申报单位

示范工程可由施工单位单独申报,也可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联合申报。

三、申报

    (一)申报单位填写《自治区建筑业新技术(10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附件1),报送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待工程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报送《自治区建筑业新技术(10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审验收申请书》(附件2),附件材料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xinjiang.gov.cn建筑节能栏目下载)

   (二)工程项目相关立项手续资料。

四、申报要求

请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做好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份于2024430日前报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处。

人:    联系电话:13109927527

电子邮箱:365829712@qq.com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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