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部开启供暖模式

文章来源:城管处 发布时间:2026-10-19 16:4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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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新疆大部分地州市已开启供暖模式,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哈密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以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大部、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大部和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已启动供暖,吐鲁番市、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供热准备工作全部就绪,将根据气温变化陆续启动供暖。

“从10月1日起,全疆陆续有地州市启动供暖工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监督处副处长舒楠介绍,伊吾县、巴里坤县、特克斯县、昭苏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是全疆最早供暖开栓的地方,昌吉州和乌鲁木齐市紧随其后。

今年10月1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落地施行,明确了供热温度标准、故障抢修时限等内容。对标新规要求,供热企业全面升级便民服务机制,细化供暖保障举措。

“集中供热锅炉房,工作人员每隔两个小时就会检查水泵、锅炉附属设备等;用户端,部分安装了室温采集器,可远程实时掌握用户用热情况。”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第四供热公司经理助理高诚表示,公司建立了半小时响应与八小时抢修机制,还会根据天气变化动态调控参数,确保居民家里温度稳定在20℃。

据了解,为从源头减少冬季供暖隐患,今年5月,新疆启动城镇供热“冬病夏治”专项行动,累计投入近36亿元资金,新增供热能力3758兆瓦,维护热源751座、保养换热站8535座,完成老旧小区外墙保温改造1909栋,改造更新一、二次管网285公里、721公里,新建一、二次管网375公里、155公里。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断提升供热服务质效,做好入户回访工作,持续深化供热管家网格化服务,提前公示服务卡片责任人及联系电话,主动上门排查,靠前处置诉求,做好供热条例和供热标准宣传,全力保障各族群众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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