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我厅组织对《自治区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办法(试行)》(新建规﹝2021﹞4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自治区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4日
索引号 | zjt000000/2024-00001 | 发布机关 |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名称 | (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自治区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办法》的通知 | 普通文号 | 新建规[2024]1号 |
成文日期 | 2024-01-04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我厅组织对《自治区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办法(试行)》(新建规﹝2021﹞4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自治区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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