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全面推行“评定分离”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推动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自2021年6月起,克拉玛依市作为试点地区全面开展“评定分离”招标工作。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进一步压实了招标人主体责任。2021年以来,克拉玛依市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共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445个,异议投诉举报数量显著减少,市场主体认可度满意度不断提升,试点改革成效明显。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评定分离”推进机制。针对部分项目招标人对“评定分离”政策理解不深入、掌握不到位,招标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内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克拉玛依市以问题为导向,印发了《关于克拉玛依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在《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导规则(试行)》的基础上,对定标方法的选择、定标因素和定标标准的确定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也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择优排序打分依据等内容进行了探索。同时,为防止投标单位围标串标,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步提交定标文件。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压实“评定分离”责任意识。为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克拉玛依市组织各区住建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形式,对全市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对照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对抽查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市场行为、定标委员会及定标监督人员的行为、中标人的履约行为、各区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行为等进行了严格审查。
(三)深入开展培训教育,夯实“评定分离”管理基础。克拉玛依市推行“评定分离”试点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部分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招标代理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仍然存在,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尚未完全消除,制约了招标投标制度竞争择优功能的发挥。为积极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克拉玛依市住建局定期组织招标人、招标代理、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开展政策法规宣贯,重点对《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导规则(试行)》以及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定标流程、定标因素的设置等问题进行详细解读,进一步加深招投标各方主体对建设工程“评定分离”招标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不断规范克拉玛依市招投标市场行为,推动招投标制度改革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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