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环卫工人工资支付行为,保障按时足额发放环卫工人工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发送至1225639461@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意见建议”;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A座1401室(邮编830002),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意见建议”字样;
三、通过传真将意见传真至0991-8893122。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30日。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6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