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业人员培训管理,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优化培训服务,推进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培训管理办法(草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发送至643085482@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培训管理办法(草案)》的意见建议”;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广场联合大厦A座1307室(邮编830002),信封注明“关于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培训管理办法(草案)》的意见建议”;
三、通过传真将意见传真至0991-2830947。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9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