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发布2022年第一批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公告》(2022年第9号),我厅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完成了《新疆地区岩土工程勘察标准(征求意见稿)》。请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机构-业务处室-标准定额处”(http://zjt.xinjiang.gov.cn)下载,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于2024年10月23日前书面反馈我厅。
联系人:马瑞
联系电话:0991-2841231,2823164(传真)
电子邮箱:xjzjtbzdec@163.com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