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苏璐萍报道)11月17日晚,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林毓回答了记者提问。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经营企业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多措并举落实水气热等保供措施,最大程度保障各族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全力保障城市水气热安全稳定供应。主管部门定期调度,企业加强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强化人员值班值守,做到24小时在岗在位,配齐配强应急处置队伍,及时应对和处置突发情况,全区152座城镇自来水厂、166家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231家城镇供热企业全部正常运行,4.6万余名市政公用行业干部职工坚守工作岗位,守护城市安全运行“生命线”。在城市供水方面,切实做好水厂生产区域防疫工作,采取封闭管理措施,加强水质检测频次和力度,做好原水、管网水、出厂水水质检测,保证群众用水安全。在城市供气方面,扎实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燃气管道、设施巡查巡检,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稳定供气。在城市集中供热方面,积极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妥善应对降温天气、寒潮等影响,及时调度、精准掌握各地供热能源储备、设施运行、群众诉求处理等情况,今年入冬以来,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昌吉州、阿勒泰地区等地均采取了提前供热方式,保障群众用热需求。同时,为保障重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场所等正常运行,各地供水供气供热主管部门加强上述场所周边管线、设施巡查检测,及时处置各类突发应急事件。
持续提升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推动城市水、气、热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采取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保持服务高效便民。指导供水、供气经营企业加强与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联动,通过网上缴费、社区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人员上门等方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供水、供气缴费、报修等问题。畅通电话、网络等服务渠道,关注群众反映的困难问题,及时协调处理相关建议投诉,做到早知情、早处理、早解决,坚决守牢群众温暖过冬底线。
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制定印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推动经济稳步增长若干措施》,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细化实施供水供气“欠费不停供”政策措施,设立费用缓缴期,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供水方面,各地(州、市)累计惠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5万余家,缓缴水费3.25亿元;供气方面,累计惠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86万家,缓缴气费2.8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