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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十五五”治理目标系统推进建筑垃圾全链条管控——自治区“十五五”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解读

来源:城市管理发展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3日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相关部署,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印发《自治区十五五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清晰划定未来五年全区建筑垃圾治理实施路径,是统筹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的纲领文件。

一、锚定发展目标,明晰全域治理核心指标

(一)源头减量达标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3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200/万平方米;

(二)资源化利用提效地级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55%,设市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65%

(三)处置设施全域覆盖:县(市、区)配齐建筑垃圾处置设施,设市城市建筑垃圾有效处置率≥90%

(四)协同治理体系成型建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兵地协同”治理体系。

二、落实七大重点任务打好建筑垃圾治理攻坚战

(一)全面清理存量垃圾,化解历史遗留堆放风险

全域开展建筑垃圾拉网式排查,重点整治城乡接合部、道路沿线、生态保护区内非法倾倒点位,建立一点一策整治台账,动态清理新增违规堆放点。规范全区临时消纳场所运营管理,整改防渗、扬尘、溃坝安全风险;对侵占生态红线的堆放点位全部取缔并开展植被修复。

(二)从严抓好源头管控,从建设前端压降垃圾增量

大力推广绿色建造、装配式建筑,将减量要求嵌入工程设计、施工全流程,严格执行工地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开工备案制度。全面落实建筑垃圾五分类法,细分工程渣土、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五类垃圾;从严管控装修、拆除垃圾,严禁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堆混运,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量。

(三)规范全程运输管理,打通转运环节监管堵点

统一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北斗定位、车身标识标准;科学划定专用运输路线,避开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与交通高峰。建立运输企业信用分级评价、黑名单管理制度;住建、公安、交通、生态环境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严查无证运输、沿途抛撒、违法倾倒行为,实现运输全程可监控、违法违规可追责。

(四)统筹完善处置设施,补齐区域处置硬件短板

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布局填埋场、综合利用厂、中转设施,优先升级改造现有填埋场、已投运资源化利用项目。针对岑岭、和康、和安等边境新设县,创新推行区域共享+移动式处置模式,破解偏远县域处置场地不足难题。

(五)推动资源循环利用,打通再生建材产销产业链

将再生骨料、再生砂浆、路基再生材料等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清单,财政投资、国有项目优先选用。培育资源化龙头企业,深化产学研技术融合,拓展再生建材在道路、园林、建材生产领域应用场景,打通产业链,稳步提升资源化利用率。

(六)深化兵地融合共治,构建跨区域协同共治格局

建立兵地设施共享、数据互通、联合执法、信用互认工作机制,落地跨区域处置试点,实行兵地联合选址、联合建设、联合运营,共享处置产能。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成本费用分担机制,在垃圾协同处置中推动兵地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

(七)强化数字智慧管控,实现全流程智慧闭环监管

依托自治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搭建建筑垃圾智慧监管系统,全面推行电子联单,形成闭环管理。接入卫星遥感、无人机、车载GPS智能设备,对垃圾堆放、转运、末端处置全环节实时在线监测,依靠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管效率。

三、筑牢四类支撑保障夯实建筑垃圾长效治理根基

(一)制度规范保障加快出台《自治区城镇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细化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全链条地方技术标准规范,实现行业管理有规可依。

(二)产业发展保障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培育行业龙头企业,推动再生利用技术创新,破解再生产品成本高、销路窄难题。

(三)专业人才保障常态化开展行业管理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履职能力。

(四)宣传引导保障多渠道宣传建筑垃圾治理政策、先进典型成效,公开曝光私拉乱倒、违法堆放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共治的良好氛围。

解读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人:陈雪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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