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必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
当前,我区新型城镇化加速发展,“高、大、精、深”工程项目屡见不鲜,但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生产意识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安全生产千万条,根本一条是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更是关键中的关键、要害中的要害。因此,出台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法制意识的制度措施,十分必要。
二、制定过程
2024年9月,《全面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有效期截止,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通过梳理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标准规范,同时借鉴山东省、广东省等地先进工作经验,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修订《关于全面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责任清单》,压实和传导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以确保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一)组成构架:本《意见》共由三大部分内容及一个附件组成。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
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 主要任务和措施方面:
梳理出10条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施工单位17条、监理单位8条、勘察、设计单位8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意见。特别是,明确了11条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具体意见。
第三部分 强化组织实施方面:
一是要求各地加强对本实施意见的宣传学习,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工合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提出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二是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督查制度,对工程建设各方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是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提高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通过媒体宣传、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举报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制止和打击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同时,为方便监管部门及工程参建单位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照并梳理现行法律法规,编制了具有较强的实用性的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各方(含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责任清单。清单共涉及159条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依据(含3条涉及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具体操作方法),共引用26部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
解读人:张卓真
解读电话:0991-283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