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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规范健康发展的措施》解读

来源: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07日 点击数:

一、编制背景

2024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21号,以下简称21号文);6月,国家发改委召开全国招标投标工作会议,就推动落实21号文作出部署。会议指出招标投标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完善招标投标体制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对促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效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具有重要作用。21号文直面招标投标领域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是自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发布以来,极具系统性、最有创新意义的政策文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21号文,加快推动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招标投标市场主体竞争活力,我厅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规范健康发展的措施》(新建规〔20254号,以下简称《措施》)。

二、编制过程

我厅高度重视21号文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于20247月完成《措施》初稿编制,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投标协会等单位开展工作调研,重点了解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数字化转型升级、全流程全链条监管的具体措施,着力打通制约招标投标发展的关键堵点;多次召开专家座谈会,研究讨论修改完善《措施》。8月,我厅分别面向社会公众和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共征集意见建议7条,采纳5条、未采纳2条。经对《措施》进一步修改完善,完成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通过厅长办公会审议后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措施》共分为六方面11项任务,主要从夯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完善评标定标机制、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加强协同高效监督管理、营造规范有序市场环境、提升招标投标政策效能等方面规范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夯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在依法落实招标自主权方面,依照《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改委令2024年第1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 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有关要求,尊重和保障招标人法定权利,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电子交易系统和交易场所、确定中标人等方面依法享有自主权。招标人可参照自治区制定下发的施工、监理、工程总承包等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结合工程实际合理编制招标文件。在健全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机制方面,充分发挥自治区招标投标行业协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信用环境,修订完善《自治区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健全完善以信用为基础规范行业行为的监管机制,进一步优化提升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能力水平。

二是完善评标定标机制。在改进评标方法和评标机制方面,引导招标人严格执行《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自主选择合适的评标方法,在评标过程中深入探索电子辅助智慧评标功能的应用,积极试行投标人资格、业绩、信用等客观量化评审,提升评审质量效率。同时,会同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联合推进“远程异地”电子评标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席位制”分散评标,实现“双盲”评标(评标专家“盲抽”、评标过程“盲评”)。在优化中标人确定程序方面,稳妥推进招标“评定分离”制度试行,厘清专家评标和招标人定标的职责定位,在充分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持续做好跟踪指导服务,进一步完善定标规则。保障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需求依法自主选择定标方式,以及招标人对评标报告的复核纠正权限。在加强评标专家全周期管理方面,认真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强化评标专家入库管理,规范评标专家抽取。落实评标专家“一标一考评”机制,对评标结果终审负责。

三是推进数字化数智化转型升级在加快推广数智技术应用方面,深入推进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做好“工程建设云”与“全国四库一平台”(企业数据库基本信息库、注册人员数据库基本信息库、工程项目数据库基本信息库、诚信信息数据库基本信息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的有效衔接,推进全国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互联互通,实现经营主体各类信息互认共享。

四是加强协同高效监督管理。在强化多层次立体化监管方面,研究招标投标领域结构化数据深度应用,深度融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云”“智慧工地管理”等系统,加强招标投标与投资决策、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有机衔接,推进建筑市场招标投标与施工现场电子化“两场联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办法》。建立健全分类移送问题线索工作机制,及时向公安、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移送涉及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线索,以及涉及公职人员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或受贿行为的线索。在加快推进智慧监管等方面,开展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平台二期建设,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应用,实现大数据事前预警分析、事中监管、事后分析研判,持续打通与司法机关、审计机关等多部门联动监管渠道,建立开放协同的监管网络。

五是营造规范有序市场环境。在严厉打击招标投标违法活动方面,依托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实行信用惩戒和分级分类监管,会同纪检监察、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多部门严厉打击排斥潜在投标人、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影响恶劣的案件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通报曝光。在持续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方面,按照《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要求,及时全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各类政策文件。落实招标计划发布制度,保障市场主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对照《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负面行为清单》定期开展核查、清理、纠正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对潜在投标人设置的不合理条件。

六是提升招标投标政策效能。在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参与的政策体系方面,持续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举措,对施工总承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不高于2000万元、专业承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不高于800万元的项目,不审查中小企业业绩、信用评价结果等因素指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通过报价进行合理竞争,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支持力度。同时,鼓励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促进企业间优势互补、资源融合。

解读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人:吕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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