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4月份全区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质安处 发布时间:2025-05-16 16:1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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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水务局、园林管理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202514月份,全区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发生4生产安全事故,造成4人死亡,暴露出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等方面存在诸多突出问题和短板不足。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42日,位于喀什经开区的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三标段)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建设单位为喀什经开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项目负责人为王帆;施工单位为喀什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为王冲;监理单位为新疆大喀建设项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为王天生。

(二)49日,位于喀什经开区的公铁联运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发生1起土方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建设单位为喀什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项目负责人为林晓;施工单位为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为徐荣;监理单位为中申华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为刘建东。

(三)417日,位于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的阿克齐镇综合市场建设项目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建设单位为哈巴河县桦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为李伟;施工单位为新疆晨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为冯志强;监理单位为新疆锦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为严红斌。

(四)426日,位于乌鲁木齐市经开区的恒大银湖城建设项目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建设单位为新疆格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为刘刚;施工单位为新疆裕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为蔡威;监理单位为新疆路智兴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为刘会勇。

二、事故原因分析

)企业违法违规问题久治不绝。在国家和自治区多次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多次进行安排部署的情况下,仍然连续发生4起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部分施工企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理念树的不牢,有效遏制事故的办法不多、手段不硬,防控重大安全风险不系统深入、治标不治本,存在躺平依赖思想,企业安全管理内生动力不足。克拉玛依市和喀什地区2起特种设备分包单位工人高处坠落事故,也反应出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问题。

(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部分施工人员对日常安全教育不重视,不主动学习与本岗位相关的安全知识及技能,没有从根本上将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处于被动了解安全知识阶段。没有把安全第一落实到工作中去,进入作业区域后将安全抛之脑后,不主动辨识作业现场危险因素,冒险蛮干导致事故发生。例如:426日乌鲁木齐市经开区银湖城一期项目,1名作业人员在安装玻璃雨棚时擅自解开安全带,从4米高的钢架上坠落死亡。

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地区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不力,对防范化解行业重大风险隐患,全覆盖开展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例如:喀什经开区一星期内接连发生2起亡人事故,两个项目的建设单位都是政府部门,暴露出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存在的隐患问题漏管失察,真正发现问题、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不强,安全隐患排查质效不高、整治行动避重就轻、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问题隐患未能及时有效彻底清理导致事故频发。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深入排查高处作业安全隐患各地要重点针对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缺失、未编制高处作业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高处作业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未佩戴安全绳、安全带等高处作业防护用品、无证上岗等各类高处坠落事故隐患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当前已进入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高峰期,高处作业、交叉作业等因素造成各类事故风险和事故防控压力不断增加,要合理安排工期,坚决杜绝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情况。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要按要求到岗履职,严格落实各施工区域内防高坠措施。监理单位要加强对防高坠的巡查检查,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切实压降高处坠落事故总量。

强化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各地要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特别是冷库施工的安全监管,必须制定外墙保温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防火措施,施工过程中严禁临时用电线路与保温材料直接接触,严禁穿墙孔、电气焊等与外墙外保温施工交叉作业,保温层施工完毕应按规范要求及时做防护层。落实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和操作要求,严格管理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及时将消防水源引接至作业楼层,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保障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取水灭火。

做好自然灾害防御各地要紧盯深基坑、市政道路、暗挖等地下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及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领域,以及处于地质灾害隐患点范围内的在建工地,及时排险除患。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六不施工、起重机械十不准、高处作业七不施工等措施,妥善应对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对施工安全的不利影响。组织对工地围挡、临时工棚、简易宿舍等设施进行检查加固,做好砖砌式围墙警示、警戒工作。雷雨大风期间,一律停止塔吊、龙门吊、脚手架、井架、升降机、高空吊篮等户外高空作业,并划定危险区域,严禁人员滞留。建筑工地存在滑坡、跨塌等风险的,必须及时组织人员转移避险。

)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制度。各地要高度重视事故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事故信息归口直报制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要求,确保事故发生单位在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行业主管部门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录入事故详细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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