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勘察设计企业及 从业注册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消防处 发布时间:2025-03-17 12:5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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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各勘察设计协会

持续推进自治区勘察设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开展2025年上半年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注册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工商注册地在自治区或在自治区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勘察、设计企业及其从业注册人员

二、申报要求

申报时间:202531712003312400

申报网址: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home

    材料要求:各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注册人员根据勘察设计企业及注册人员信用评价标准(附件12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附件3),上传202371(行为发生时间)以后的信用材料材料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内容须完整清晰可见,并及时按照审核意见调整补充信用材料。已上传的符合时间要求的材料系统将继续保留,无需重复上传

工作提示:申报时间截止,关闭申报端口,不接收任何勘察设计企业的新增信用信息(包括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间),逾期未报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信用评价参与资格;审核退回要求补充修改的信用信息不受影响,有1次补充上传的机会,时间截至472000;请各勘察设计企业及其从业注册人员务必及时完成补充信息的上传工作,超期的信用信息不予审核和计分

三、审核时间

地州市住建部门422000之前阶段完成良好行为信息审核工作482000之前完成全部不良行为信息录入(附件4补充上传信用信息的审核工作,要清晰说明不通过和退回补充的审核意见

四、有关要求

地州市住建部门各勘察设计协会要积极发挥协调宣传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信用评价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逐步确保辖区内勘察设计企业知悉信用评价工作具体时间和要求。各勘察设计企业及其从业注册人员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地州市如发现弄虚作假的申报行为,请及时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

联系人:蒋望玉     联系电话:0991—2819389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317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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