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领域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职业培训工作提供优质的教师资源服务,增强培训基础保障能力,提升培训质量和水平,决定建立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职业教育培训师资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师资库构成
按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Q类、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培训、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以及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分七个类别。
二、入库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职业道德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理论师资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实操师资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专业对口。
(三)企业推荐的师资人员需具有10年以上一线技术工作经验;院校教师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专业教学经验,且具备“双师”资格。
优先吸纳参与过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指导、标准制定或教材编写的教师。
三、申报的方式
申请入库师资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申请人可按照师资库组成申请参加一项或多项师资库师资。
按照《自治区建设领域职业教育培训师资入库申请书》提交相关资料。
四、入库流程
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公示入库。
五、动态管理
(一)信息化管理平台。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培训考核系统中建立开发师资库管理模块,实现师资信息查询、课程安排、评价反馈等功能。
(二)评价机制。从教学质量、科研成果、评价反馈等维度开展评价。
(三)退出机制。自愿退出、评价不合格、违反师德师风或行业规范者及时清退。
六、实施步骤
(一)申报阶段(2026年7月—8月),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二)建设阶段
1.完成首批师资入库(2026年9月—12月),后续次更新工作,每三年开展一次。
2.开发师资管理模块,并持续完善(2026年3月开始)。
(三)使用阶段(2027年1月起):全面开放师资库使用,形成长效机制。
联系人及电话:祖丽菲娅0991-8884297
电子邮箱:xjjsjypx0703@qq.com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