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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职业教育培训师资库的公告

来源:注册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4日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领域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向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职业培训工作提供优质的教师资源服务增强培训基础保障能力,提升培训质量和水平,决定建立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职业教育培训师资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师资库构成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Q类、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培训、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以及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分七个类别

二、入库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职业道德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理论师资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实操师资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专业对口

(三)企业推荐的师资人员需具有10年以上一线技术工作经验院校教师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专业教学经验,且具备“双师”资格。

优先吸纳参与过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指导、标准制定或教材编写的教师。

三、申报的方式

申请入库师资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申请人可按照师资库组成申请参加一项或多项师资库师资。

按照《自治区建设领域职业教育培训师资入库申请书》提交相关资料。

四、入库流程

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公示入库。

五、动态管理

(一)信息化管理平台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培训考核系统中建立开发师资库管理模块,实现师资信息查询、课程安排、评价反馈等功能。

(二)评价机制从教学质量、科研成果、评价反馈等维度开展评价

(三)退出机制自愿退出、评价不合格、违反师德师风或行业规范者及时清退。

、实施步骤

(一)申报阶段202678,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二)建设阶段

1.完成首批师资入库2026912月,后续次更新工作,每三年开展一次。

2.开发师资管理模块并持续完善2026年3月开始)。

(三)使用阶段(20271起):全面开放师资库使用,形成长效机制。

联系人及电话:祖丽菲娅0991-8884297

电子邮箱:xjjsjypx0703@qq.com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68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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