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的通知》(新建规〔2024〕8号),我厅组织对全区申报信用信息的53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830家物业服务企业(因乌鲁木齐市前期已自行开展2024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故不再参加2024年度自治区信用评价,统一参加2025年度及后续自治区信用评价)、256家房地产经纪机构、55家房地产估价机构及67名房地产估计机构从业人员开展了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告。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