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第46号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11号)及我区相关文件规定,我厅对3家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延续的申请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意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3日
联系人:庄昌海
联系电话:0991-2817117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