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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延续意见的公示

来源:消防处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6日 点击数: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第46号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11号)及我区相关文件规定,我厅对3家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延续的申请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意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56月27—202573

人:庄昌海

联系电话:0991-2817117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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