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乌鲁木齐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园林管理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为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工程质量安全及消防监督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监督员”)监督行为,有效防范监督风险,建立自警自省自律长效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员应当切实增强自律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接受或索要被监督工程项目及单位提供的误餐费、红包、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卡等支付凭证,以及各种名义的劳务费和咨询费。
二、监督员应当严守工作纪律,树立良好监督形象。严禁接受被监督工程项目及单位安排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承担的费用。
三、监督员应当遵章守纪,以身作则。严禁在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以“挂证”、兼职等方式获取报酬,从事与管理职能有关的有偿(含技术服务)活动,违规安排配偶、子女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到被监督工程项目及单位任职或者挂名领薪、兼职取酬。
四、监督员应当坚持公私分明,私人事务自行处理。严禁向被监督工程项目及单位借款或借用通讯工具、办公用品或交通工具等,委托被监督工程项目及单位承建(装修)本人或亲友房屋。
五、监督员应当主动拒绝私利输送,规避利益关联。严禁以各种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或干预被监督工程项目及单位的经营活动,如推荐施工队伍、推销建筑材料、出租机械设备等。
六、监督员应当严格执行自由裁量基准,维护群众利益。严禁在监督执法工作中随意突破自由裁量基准,侵害被监督工程项目及单位合法权益。
七、监督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规范实施监督行为。严禁在监督执法工作中“放水”,借机结交私情、谋取好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八、监督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严禁要求被监督工程项目及单位在迎接督查检查时临时铺路、铺设地毯、制作展板、画报或在会议室摆放鲜花、水果和香烟等。
九、监督员应当强化服务意识,主动靠前服务指导。严禁不作为、慢作为,该监督的不监督,该服务的不服务,该指导的不指导,对被监督工程项目及单位诉求久拖不办、故意刁难、消极应付。
十、监督员应当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崇廉拒腐。严禁向被监督工程项目及单位提出与监督工作无关的要求。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