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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修改)(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的公示  

来源:房产处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1日 点击数:

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立法工作规定》有关要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421日(星期一)16:00,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A23楼会议室举行《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修)(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经自愿报名、推荐等方式,我共确定10名听证代表。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业主代表3名:艾塞提·卡德尔、刘瑞平、章震江

物业服务企业代表2名:李智敏、孙金林

街道办事处(基层社区组织)代表1名:仇婷婷

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1名:张骥

物业行业协会代表1名:浦家武

物业行业专家1:李国强

法律专家(律师)1名:申艳红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反馈,联系电话:0991-2844122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202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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