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室外配套工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质量总站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7日 点击数:

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水务局、园林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室外配套工程作为住宅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质量和安全直接影响着住宅小区整体品质,供排水、供热、供气等分部分项工程(具体参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相关要求)更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分析近年来群众来信来访,反映住宅小区室外配套工程诸如水质污染、管线渗漏、道路沉降等质量问题的不在少数,甚至安全生产事故也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影响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形象。为切实堵塞质量安全漏洞,消除监管盲区,打通制约住宅小区品质提升的最后一公里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好房子。现就加强新建住宅小区室外配套工程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建设单位进一步树牢底线意识,凡是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住宅小区室外配套工程,应严格依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执行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及竣工验收等程序,依法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项目实施主体,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坚决杜绝将室外配套工程做为甩项工程逃避监管,成为法外之地鼓励供排水、供热、燃气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参与工程建设及验收等重点环节。

二是要督促建设单位强化落实室外配套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严格依据设计文件等要求,利用信息化手段严把管材、管线、防水卷材等主要材料进场、试件制作、见证取样、样品送检等关口,强化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切实守住质量安全红线。

三是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格查处住宅小区室外配套工程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托即将升级上线的工程建设云质量安全一体化服务平台,开展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和巡查抽查,加强对参建各方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的监督检查,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坚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有效提升住宅小区工程品质,助推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地可视工作情况,因地制宜研究细化工作措施,住宅小区以外的其他房屋市政工程参照实施。

人:齐志豪

联系电话:0991--8868927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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