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我厅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对24家企业新型墙体材料进行认定。经地州市主管部门现场核查、初审通过,自治区专家评审,将拟发2025年第一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我厅反映。
公示期满后,我厅对无异议的企业予以发证。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4月1日
联系电话:0991-2827026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人民广场联合大厦A座13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处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