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自治区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细则》(新建质〔2022〕10号)的规定,我厅组织专家综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2024年7月以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的113个建筑施工项目进行了复核,96个项目符合自治区标准化工地条件。其中,乌鲁木齐市17个项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3个项目、塔城地区9个项目、阿勒泰地区7个项目、克拉玛依市5个项目、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1个项目、昌吉回族自治州10个、哈密市4个项目、吐鲁番市6个项目、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11个项目、阿克苏地区3个项目、克孜勒苏克尔克孜自治州7个项目、喀什地区7个项目、和田地区6个项目。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