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自治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开展了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工作。经自治区、地州市两级审核,通过现场核查、专家评审,拟制发2024年第十批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处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3日。公示期满后,我厅对无异议的企业予以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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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