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监理企业2024年第二季度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来源:质安处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点击数:

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建规〔20224号)、《关于开展自治区工程建设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新建建〔202024号),我厅开展了信用信息申报和采集工作,截至202475日,已完成865家监理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审核。现将监理企业第季度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对评价结果及评价得分有异议可向信用信息记录或审核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信用信息记录或审核部门对申诉内容进行核实、处理和答复根据核实结果相应保持或调整信用评价等级和综合得分。

公示时间:719--728日,公示期为10日。

   箱:zac2822462@163.com

联系电话:0991-2351297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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