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监理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标准》(2024版)的通知

来源:质安处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9日 点击数:

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有关企业:

进一步完善我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着力规范建筑市场推动我区工程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需要,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将“近五年在疆内承揽工程业绩标A”修订为“近五年承揽工程业绩标A”。将修订后的《监理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标准》(2024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419


监理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标准(2024版)

信用信息分类

序号

信用信息  指标

评价标准

分值

备注

基本信用信息(80分)

1

基本情况 (54分)

监理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监理企业资质等级、从业范围及有效期限、从业人员姓名、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及类别、注册执业单位、岗位证书;信息填报不全的,1项扣4分

48分

2

每月20日系统自动进行资质动态核查,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得6分,一次不满足扣0.5分(不考核技术工人数量),区外监理企业按照进疆信息登记人员对施工现场总监及专业监理师进行动态核查,一次不满足扣0.5分

6分

  

3

业绩(10分)

近五年承揽工程业绩标A,1项1分

10分

4

纳税情况
(4分)

在评价年度内依法纳税(以新疆工程建设云统计系统报送数据为准);税务机关推送有逃漏税行为的,不得分。

4分

5

实名制管理(8分)

评价年度内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办理施工许可项目,50%以上项目有实名制信息上传并数据更新至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台,得8分;每季度系统自动评价,未达到标准,每次扣2分(项目报停工期间不计入信用评价)

8分

6

统计报表情况(4分)

未在评价年度内按时上报建筑业统计报表,每季度扣1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系统)

4分

小计得分

此项得分

良好信用信息(最高70分)

7

所参建工程获奖(表彰)信息(最高30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照最高分值计算)

国家级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詹天佑奖、中国质量奖

16分/项

8

国家优质工程奖

13分/项

9

中国钢结构金奖、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

9分/项

10

国家级绿色建造(一、二、三等奖)

9分/7分/5分/项

11

绿色建筑(国家级三星标准)

8分/项

12

省级(最高15分)

省级优质工程奖(自治区天山奖、兵团昆仑杯等)

8分/项

13

省级市政金杯奖

8分/项

14

绿色建筑(二星级5分/项,一星级3分/项)

5分/3分/项

15

市级(最高10分)

获市级奖项(亚心杯、天马杯、博峰杯、红花杯、天鹅杯、绿洲杯、喀什昆仑杯、托峰杯、金山奖、火洲杯、玉龙杯等)

3分/项

16

获市级专业奖项(结构杯、装饰奖等)

2分/项

17

标准化工地(最高15分)

全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
省级标准化工地示范样板项目;
市级标准化工地示范样板项目

6分/5分/2分/项

18

表彰奖励(最高4分)

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表彰的优秀企业/项目

2分/1分/项

19

智慧工地(最高5分)

接入省级智慧工地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

0.5分/项

20

科技创新 (最高10分)

国家建筑行业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

10分/8分/6分/项

21

国家建筑行业高新技术企业

8分/项

22

中国专利奖 金奖、银奖、优秀奖

4分/3分/2分/项

23

标准科技创新奖(一、二、三等奖)

6分/4分/2分/项

24

省级科技示范工程、省级高新技术企业

4分/项

25

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

4分/3分/2分/项

26

QC成果评定(一类、二类、三类成果)

3分/2分/1分/项

27

行业贡献(最高20分)

主编/参编已颁布的国家标准

10分/5分/项

28

主编/参编已颁布的行业标准

5分/3分/项

29

主编/参编已颁布的自治区地方标准、团体标准

5分/3分/项

30

承办/协办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举办的行业管理和技术活动(会议、论坛、观摩等)

2分/1分/次

最高4分

31

协助自治区/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全区/全地(州、市)的检查、授课培训

1分/次

最高4分

32

牵头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活动

1分/次

最高3分

33

履行监理报告制度,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动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予整改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工程质量隐患,经主管部门核实属实的

2分/次

最高10分

34

社会公益(最高10分)

参与抢险救灾等活动受到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定

1分/次

最高5分

35

履行社会责任,支援乡村振兴、扶贫项目建设

1万/分

最高5分

36

参加公益慈善活动(含慈善捐款、资助贫困学生、贫困户等)

1万/分

最高5分

37

监理企业在评价年度内,聘用残疾职工,签订劳动合同1年(含)以上,并提供过去12个月社保证明

1分/人

最高2分

小计得分

此项得分

不良信用信息

38

市场行为

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

C级

39

与建设单位串通投标或者与其他工程监理企业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

-20分/次

一年内有两次以上不良记录评定为C级

40

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登记证书》及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受到行政处罚的

-20分/次

41

在申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活动中,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资料

-20分/次

42

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企业或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监理业务的

-10分

43

经司法生效判决认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存在违法犯罪行为

C级

44

日常监管与检查

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经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认定,监理企业负有事故责任的

-5分/次

评价年度内不可修复

45

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经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认定,监理企业负有事故责任的

C级

评价年度内不可修复

46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未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履行监理职责情形,所监理项目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执法建议书的

-2分/次

季度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当季不可修复)

47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未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履行监理职责情形,所监理项目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全面/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的

-1分/-0.5分/次

季度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当季不可修复)

48

被住建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报的

-5分/-2.5分/次

年度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评价年度内不可修复)

小计得分

此项得分

信用评价总分

评价结果

评价日期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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