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嘉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及承建的喀什市大众翡翠城商住综合体三期建
设项目存在未按规定制定演练制度并实施;未根据生产经营特点明确危险源;未制定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未制定安全警示、警告标识、标志使用管理规定;对重大隐患未排查或未采取有效措施;未按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物资。以上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行为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为此,我厅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08〕121号)第八条规定,对你公司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45天的行政处罚。
近日,你单位提出解除暂扣申请,我厅组织专家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重新审核,认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已基本符合有关规定及要求。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规定,决定从即日起解除你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暂扣。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