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拉木丁·吾拉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的建议》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的提案精准指出了当前我区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提质工作的难点堵点,分析了非公企业缴存占比偏低、部分单位缴存意识薄弱、职工维权被动等突出问题,提出的“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的建议,对从源头压实用人单位缴存主体责任、扩大制度覆盖面、保障低收入群体住房权益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切实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我们先后征求了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自治区总工会、司法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协办单位意见建议,确保相关工作规范稳妥推进。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3年印发《关于开展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23〕99号),依托自治区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开发运行电子劳动合同订立系统,目前系统上使用的劳动合同参考示范文本为人社部2019年制定模板,在第五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第十条中已明确“甲方依法执行国家有关福利待遇的规定”,用人单位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与劳动者协商情况详细填写具体福利待遇内容,即可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内容。
目前,自治区暂未将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内容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3年联合当地人社部门在全疆首次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条款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一)深入调研学习。系统梳理湖北省、辽宁省沈阳市、陕西省安康市、青海省西宁市、江西省宜春市、贵州省贵阳市等成熟实践,重点对标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修订流程、部门协同推进模式等关键内容,结合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际,因地制宜转化吸收可落地举措,确保各项工作科学谋划、有序推进。
(二)深化部门联动。我厅将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加强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接,联合启动自治区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修订工作,推进在现有示范文本中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专项条款,统一规范条款表述内容。同时依托电子劳动合同推广应用,扩大示范引领效应,推动更多用人单位建缴住房公积金。
(三)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参考先进省市经验,加快构建适配自治区实际的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机制,细化信用分级标准、评价指标和动态管理规则,划分守信、失信等级。建立信用激励与联合惩戒清单,加强各部门数据共享,全面提升单位依法缴存自觉性。
感谢您提出的建议,欢迎继续关心支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6年5月8日
联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联 系 人:彭思琦 联系电话:0991-28239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