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新疆区委会:
您提出的《加强“三靓建设”点亮城市名片的提案》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公共厕所标准化建设
一是健全法规标准,强化法治保障。自治区住建厅发布实施了《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技术导则(试行)》《自治区“城市病”治理技术标准》,启动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环境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公共厕所保洁作业规程》起草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服务设施区域平衡,有效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新城建设与旧区改造协调一致,同步达到社区文明和谐、治理有效的目的。指导各地加强公共厕所提标改造,积极推进公厕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截至目前,全区共建成城市公共厕所4205座,其中提标改造三类以上公厕3276座。
二是聚焦精细管理,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建立科学的环卫管理制度。出台《自治区城市管理标准体系(试行)》《自治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技术导则(试行)》,明确公厕保洁标准,确保环卫工作有章可循,有标准可依。按照国家推进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聚焦“三微”(微改造、微治理、微服务)要求,以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为契机,印发了《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对标国家卫生城市与文明城市标准,开展整治提升行动,推动城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营造整洁、有序、美丽的城市环境。
三是推进旅游厕所建设,优化游客出行体验。2024年,旅游厕所纳入自治区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三大专项整治”行动,提出新建171座、改造不少于510座、移动增设280座“三个一批”旅游厕所专项整治建设任务,自治区文旅厅通过实地摸排、调度、包联地州等多种方式开展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和整改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中的问题,我区旅游厕所旺季保障服务有序、舆情反馈处置及时、整治整改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全疆累计建成旅游厕所3816座。布局上,实现A级以上景区旅游厕所全覆盖;在管理上,以景区(景点)自主管理为主,部分景区实施承包运营;在成效上,游客满意度持续稳步提升。
四是落实资金保障,解决难点堵点问题。依据各地(州、市)年度旅游厕所建设申报计划,2024年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安排1710万元对171座新建旅游厕所实施先建后补的激励政策,7月文旅部拨付1000万中央旅发基金专项用于在我区S101、塔莎古道等重点旅游线路购置一批移动厕所,极大激发了各地新建旅游厕所的积极性。为持续完善旅游厕所基础设施,2025年自治区持续加大旅游厕所补助专项资金投入力度,自治区财政厅印发《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5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教〔2024〕253号)、《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教〔2024〕261号),统筹安排中央旅游发展基金1000万专项补助2025 年50座重点旅游线路移动厕所、安排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230万元,补助2025年123座新建旅游厕所。
(二)加强公共交通智能化建设
截至2024年底,全区运营的城市公交企业共105家,城市公交车辆9713辆,从业人员10525人。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及其他地州市中心城市(城区)共有城市公交车辆和从业人员分别为7528辆、8302人,占比分别为77.50%、78.88%。近年来,自治区交通厅积极推动各地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指导乌鲁木齐市、伊宁市、喀什市成功创建了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推动博乐市、库尔勒市开展“十四五”期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创建。示范城市建有智能化站台、电子站牌等设施,提供车辆信息预报、等待时间等服务。同时,其他县市结合当地实际,在满足城市居民基本出行服务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城市公交基础设施。
(三)加强公共园区覆盖化建设
一是坚持顶层设计、系统推进。自治区住建厅组织开展新疆城市园林绿化课题研究,起草《新时代推进新疆城市园林绿化指导意见》,系统谋划全区城市园林绿化发展工作。修订颁布《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为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法治保障。以城市体检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质效,坚持把公园绿地活动场地服务半径、绿道服务半径等指标纳入城市体检指标,持续扩绿、兴绿、护绿,增厚城市“绿色家底”,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增绿提质。
二是坚持规划引领、标准支撑。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指导各地严格落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自治区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十四五”规划》中园林绿化目标任务。截至目前,全区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0.12万公顷,绿化覆盖率41.41%,同比增长10.8%;公园绿地面积2.04万公顷,人均公园面积15.9平方米,同比增长5.51%,现有国家园林城市33个,自治区园林城市23个。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等启动编制《自治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发展“十五五”规划》,指导全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发展方向,形成园林绿化建设改造项目库。组织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技术标准》《城市滨河景观设计标准》等标准,进一步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确保绿化工程高质量建设。编制《自治区园林绿化典型案例集》《新疆城市园林植物图谱》《自治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培训手册》,为一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人员日常工作提供参考。
三是坚持试点示范、共建共享。结合国家和自治区园林城市创建、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完整设区创建等,增加群众身边的口袋公园和绿地,完善城市公园体系。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配套建设公园、公厕及家长等候区等场所设施,推进城市绿道建设,构建连贯的绿道网络。大力推进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国球进公园”、城市绿地认养等活动。截至目前,现有国家园林城市33个,自治区园林城市23个。已开工建设口袋公园178个、绿道78.57公里,选取36个认养绿地示范点,认养树木7961株,认养绿地18.73公顷,涉及认养资金约792万元,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配套建设公园126处,完成轮换开放草坪2585.46公顷,不断丰富城市园林绿化多元服务功能。
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公共厕所标准化建设。一是继续推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环境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二是完善标准体系,制定《城市公共厕所保洁作业规程》,将男女厕位比例纳入标准中,做好日常保洁工作。三是持续推进公厕建设,通过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实现公共设施共建共享。推广潮汐厕位设计,通过智能监测实现男女厕位动态调整。
(二)加强公共交通智能化建设。一是持续推动示范创建。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完善智能化设施设备,提升城市公交智能化服务水平。二是指导各地积极推动城市公交向乡村延伸,加快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进一步扩大城市公交基本出行服务范围与深度,保障城乡居民行有所乘。三是切实提升行业无障碍服务水平,提高大容量、低地板公交车辆比例,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大型公交场站、主干道港湾式公交站台和公共交通车辆的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标志标识,推广无障碍站台,站台语音播报来车信息,车内空间设置无障碍区域。四是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与宣传部门对接协作。根据宣传部门要求,充分利用车站、车身以及车载屏幕等媒介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时代楷模、城市文化等方面的宣传推广,打造城市移动名片和宣传阵地。
(三)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制定《自治区园林绿化行业“十五五”规划》,出台《新时代推进新疆城市园林绿化指导意见》《自治区园林绿化典型案例集》《新疆城市园林植物图谱》。指导各地组织开展口袋公园、绿道建设,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配套建设公园、公厕及家长等候区等场所设施,大力推进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国球进公园”、城市绿地认养等活动,持续改善各族群众生活居住环境,为建设美丽新疆筑牢生态本底。
感谢您提出的建议,欢迎继续关心支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15日
联系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发展中心
联 系 人:闫蕊 联系电话:0991-886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