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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38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执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19日 点击数:

民盟新疆区委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新疆绿地有机废弃物资源有效利用的提案》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扎实推进自治区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提高全区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持续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大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政策指导工作

印发了《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新建督函〔20232号,以下简称《通知》),对《通知》内容进行剖析解读。要求各地做好摸清现状底数、强化规划引领、加快收运及处理系统建设、推动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五大试点工作重点任务各级城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结合试点任务,在充分了解本地区城市(区)园林绿化垃圾产生量、分布特征和发展趋势等情况基础上研究开展试点申报工作,深入探索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的方法和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切实推进自治区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

(二)做好试点申报工作

为做好试点申报工作,已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将《通知》及时转发至所辖城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指导各地做好试点申报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新建督函〔20238号),确定了哈密市(伊州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为试点城市,要求试点城市的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会同环境卫生等部门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内容,科学编制实施方案,落实好试点任务

(三)建设智慧园林系统

依托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智慧园林系统,其中包括城镇园林绿化运营管理单位(企业)基础信息管理,城镇园林绿化管理单位(企业)管理基础信息管理,城市绿地数据管理,城镇园林绿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基础信息管理等内容,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信息智能终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城市大数据库,积累城市固废管理大数据,实现从采集、分析、统计、预警全过程的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的技术系统。通过对城市管理相关的各类数据进行综合管理,对园林养护信息的自动感知、及时传送、及时发布和整合共享,实现对园林工作的科学信息化管理,为行政决策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四)坚持科技创新

自治区科技厅依托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重点研发部署了新疆农林废弃物热解多联产技术的链式攻关”“复合微生态制剂创制及秸秆饲料化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秸秆和禽畜粪便汽爆协同碳化及产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3项农业副产物综合利用科技计划项目助力提高我区农林废弃物的高值化利用水平,助推自治区农业绿色低碳快速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

(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的原则,指导哈密市(伊州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等试点城市编制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

(二)结合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加强对各地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掌握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三)加快推进智慧园林系统建设,积极推动技术革新,形成大数据、物联网智慧管理的智慧园林体系。

(四)继续加强项目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为新疆绿地有机废弃物资源利用提供科技支撑。

感谢您提出的建议,欢迎继续关心支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619

联系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

人:樊明帅   联系电话:0991-888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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