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区住建系统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履行工作职能,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加强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制度化和规范化。14个地州市、96个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均配备有专职执法人员,部分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还设置了专门的执法部门;乌鲁木齐市及30个县(市、区)独立整合设置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全区共有持证执法人员4072人。2024年,全区住建系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7813件,按案件类型分析:环境卫生类20006件、占72%,市政工程类1314件、占4.727%,建筑工程类735件、占2.6%,质量安全类493件、占1.77%,房地产市场类17件、占0.06%;按处罚类型分析:警告类9242万件、占33.2%,罚款类18529件、占66.62%。
二、开展的工作
(一)重制度,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基本原则,认真落实《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制定《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指引(试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试行)》,不断提升执法工作效能,规范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行为。
(二)强素质,强化行业执法能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厅本级全面规范执法台账、法律文书、全过程记录资料的制作、使用、管理和归档保存,并由专人保管音像录制台账,做到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为规范行业行政执法工作,会同兵团住建局举行举办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执法培训班,将《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学习作为重要内容,全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290余名负责人、执法业务骨干参训。为落实全面依法治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督导,强化行业执法监督。为规范我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各地办案质量和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了住建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从各地上报的行政处罚案卷中抽取了100件案卷进行集中评查。抽取的案卷涉及建设工程、城市管理、房地产市场、招标投标等行业。将案卷评查情况在系统内予以通报,有效促进了基层规范执法。
(四)严管理,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组织开展厅本级行政执法人员换证考试,完成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组织厅本级53名行政执法人员采取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模式,完成年度60学时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