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思想引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厅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前学法、会前学法、一把手讲法述法、季度普法学习制度。全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会前学法6次,领导干部带头讲法6次。
(二)全面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加强顶层谋划安排。印发《2024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3次,专题听取行业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汇报和法制审核、合法性审核等工作汇报。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研究制定自治区住建厅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等重大行政决策前,严格执行调研论证、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程序。三是积极推进行业立法工作。《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自治区喀什古城保护条例》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正式颁布实施。《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7个立法项目已完成草案起草工作。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在新疆建设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中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20份,对行政处罚案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25件。五是持续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制定2024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全年对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行业开展监管抽查工作。六是开展法规文件清理工作。持续加强行业法规规章文件集中清理,2024年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废止1部地方性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办法》,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废止1部政府规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散装水泥管理办法》,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63件、政策性文件282件,对60件文件提出修改、废止建议。七是结合国家宪法日组织全区住建系统开展宪法宣誓、领导讲法、述法交流、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法治知识网络答题等系列法治活动,14个地(州、市)住建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厅系统各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全员述法。八是结合《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出台施行,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暨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发布了《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手册;组织编制了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3部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片,制作10副电子宣传挂图;开展了分类微课堂、分类快闪秀、分类进万家、分类达人说、低碳齐参与、分类体验日、志愿百日行等重点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推动,为普法宣传全民齐参与营造了浓厚氛围,普法工作效果显著。
(三)争议解决方面。一是组织开展住建系统行政诉讼败诉专项整治,对问题突出的县市进行服务指导,邀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进行“以案释法”培训。二是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区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签署了《关于推进房地产及建设工程领域诉源治理工作合作框架协议》,磋商形成了《关于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争议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的会议纪要》。三是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实施细则》,建立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一)强化法治建设工作统筹谋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将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落实到工作各个环节。健全党组领导法治建设机制,定期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强化组织协调与督促检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二)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按照自治区人大立法规划部署,全力做好《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修改)》等立法项目的起草、报审工作。加强立法调研,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凝聚社会共识。加强对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方面立法项目的指导,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为全区立法积累经验。
(三)持续强化普法宣传。针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继续组织开展全系统“法治建设周”活动,把送法“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作为重要途径,积极向行业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和社区居民宣传住建行业法律法规,让住建普法走“新”更入“心”,营造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