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古城保护条例》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一档“拟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按照工作安排,城市和建筑设计服务中心配合开展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古城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于2023年5月、8月两次赴喀什市,与喀什地区和喀什市相关部门、古城景区管委会、所在街道和社区负责同志、旅游公司及商户经营者、居民代表等面对面交流;围绕古城景区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传承、业态规划布局管理、部门管理权责划分、日常管理等问题开展实地调研;并参加条例起草专班,驻点喀什古城景区开展条例起草工作,协同推进立法进程,为做好条例起草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喀什古城保护条例》的制定,对于加强喀什古城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意义。喀什古城内涉及交通、环保、城建等多部门管理问题,此次通过立法破解古城内服务管理工作权责不清、合力不足等难题,授权喀什市人民政府依法编制行政职权清单,委托喀什古城保护管理机构统一行使相关行政职权,突破“多头治理”瓶颈,发挥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