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领域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奖励金的补充通知
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设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领域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奖励金的通知》(新建科函〔2021〕27号)、《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领域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奖励金的补充通知》(新建科函〔2022〕8号)要求,2021-2024年,经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会初核,自治区建筑领域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按奖励对象名单对2560人发放了奖励金,有效激励了城乡劳动力参加建筑领域技能培训就业。为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持续推进新疆建筑工匠3年30万人培训就业行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总工会决定延长奖励金执行时间,奖励金的设立、名额分配、奖励标准、申请条件、申请工作程序和奖励金发放、管理与监督程序参照原文件执行。
2025年将继续执行奖励金政策,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会接到通知后,立即开展奖励金申报相关工作,分别于8月31日和11月30日前将奖励金申请名单、奖励等级及佐证材料报送自治区建筑领域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人:刘孟鑫
联系电话:0991-2821591 邮箱:553432161@qq.com
自治区总工会联系人:刘斌
联系电话:0991-2825816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总工会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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