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全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业务培训

文章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9-30 19:4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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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落实落地,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视频方式在全区组织开展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业务培训。党组书记、副厅长李宏斌出席并讲话,此次培训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木塔力甫·艾力主持,各地(州、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以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管理部门约350余人参加。


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文化自信、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通报了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和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有关情况;对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分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当前形势和存在问题,谋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工作;并邀请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助理苏燕同志、东南大学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周小棣主任、北京清城睿现数字科技研究院贺艳院长、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范欣副总建筑师分别围绕检察机关助推文化润疆、自治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库车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实践、新疆建筑文化研究工作进行授课。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站在“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市文脉,保留中华基因”的高度,推动全社会形成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的共识。要把历史文化作为承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载体、把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作为城乡高质量发展和塑造城乡特色风貌的重要载体,强化政治担当,加强协调联动,积极主动作为,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

会议要求,各地历史文化保护主管部门要持续发力,下功夫做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不断拉高标杆,在高水平保护好历史文化资源上下功夫。要坚持应保尽保,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保护体系,加强对近现代历史文化遗产和当代重要建设成果的普查认定,加大对历史悠久、历史文化遗产数量偏少市县的普查认定力度,系统完整地保护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加快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规划期至2035年的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到按级施保、应保尽保,全面保护好我区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二是守牢保护底线,在转变保护理念优化保护模式上下功夫。坚持遗产保障和改善民生并重,在城市更新中严禁大拆大建、拆真建假,要按照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的原则,重点针对房屋质量提升、公共服务配套、完善基础设施等方面,以完整社区理念为引领,采用“微改造”的“绣花”功夫,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切实改善老旧小区、老街区、老厂区的整体环境。三是促进活化利用,在高效能传承历史文化资源上下功夫。坚持以用促保、用保互促,扩展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方式,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建的基础上,通过整治周边环境、添加必要设施等方式,让历史建筑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让历史文化与现代生活融为一体。要加大历史文化遗产的开放力度,让历史文化遗产在有效利用中成为城市和乡村的特色标识和公众的时代记忆,实现永续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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