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布“十五五”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七大任务”助力打好建筑垃圾治理攻坚战
日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自治区“十五五”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五五”时期自治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清晰划定未来五年全区建筑垃圾治理实施路径。
《规划》围绕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完善与综合利用提升,按自治区、地(州、市)和县(市、区)3个层级,明晰了全域治理核心指标。提出:到2030年,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吨/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200吨/万平方米;地级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力争达到55%,设市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65%;县(市、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力争全覆盖,设市城市建筑垃圾有效处置率达到90%;建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兵地协同”治理体系。
《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全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在完善顶层设计标准体系、设施效能提升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处理设施建设不足、治理机制有短板、源头管控力度薄弱、综合利用市场竞争力不足、智慧化管理有待提升等诸多问题。
《规划》强调,“十五五”时期,新疆将重点落实“七大任务”,助力打好建筑垃圾治理攻坚战。即:实施存量建筑垃圾动态摸排整治行动,清理存量垃圾,化解历史遗留堆放风险;全面落实建筑垃圾“五分类法”,从严抓好源头管控,从建设前端压降垃圾增量;明确建筑垃圾收运要求,规范全程运输管理,打通转运环节监管堵点;规范处置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推进垃圾综合利用;积极推广再生产品推广与应用;建立兵地设施共享、数据互通、联合执法、信用互认工作机制,深化兵地融合共治,构建跨区域协同共治格局;依托自治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强化智慧管控,实现全流程闭环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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