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计财处 发布时间:2022-06-07 16:0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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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为做好我区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的通知》(建办计函2020658)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建设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于2020210日前完成本地区2020年城乡建设统计年报数据上报工作,纸质件待我厅组织审核后报送;同时,请2020115日前完成本地区2020年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快报数据上报工作。

二、各地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计2016285号)要求,严格规范开展统计工作,确定主管统计工作负责人,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认真开展数据收集、汇总和审核工作,防止和杜绝统计造假行为。

三、我厅拟于1开展2020年全区城乡建设统计工作培训,对各地进行政策、制度、信息管理系统应用等方面业务讲解计划2月上旬对自治区城乡建设统计年报进行会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请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所辖县(市、区)统计业务相关人员信息,于2020115日前报送我厅计划财务处(详见附件)。

城市(县城)统计联系人:杨帆

联系方式:0991-281768415699228005

电子邮箱:jstjcc@sina.com

村镇统计联系人:王舒馨

联系方式:0991-282326913309910352

电子邮箱:1049133168@qq.com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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