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培训考核工作指南》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教处 发布时间:2026-09-07 10:5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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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培训考核工作指南(2026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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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培训考核

工作指南2026年版)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68


第一章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考核机构设置标准 2

第二章 住建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考核机构设置标准 16

第三章 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培训考核机构设置标准  22

第四章 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职业考核机构设置标准 26

第五章 住建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标准 29


第一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技能

   培训考核机构设置标准

一、机构基本要求

凡取得属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且办学内容涵盖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均可向所在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开展住建领域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的申请。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申请机构的办学资质、技术能力、师资条件等进行现场勘验。经审核符合培训考核条件的,列入培训考核机构名录,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准后向社会统一公告。

二、培训管理队伍

培训机构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品行良好,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三、师资队伍

承担初级技能培训的理论课教师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承担中级技能培训的理论课教师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承担高级及其以上技能培训的理论课教师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可担任本职业(工种)生产实习指导教师 。以上教师须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C3证),同时,应掌握相关法规标准,具备扎实理论功底和实操示范能力;实际操作指导教师还应取得所授工种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专兼职理论及实训实习指导教师每年须参加行业师资培训并取得师资培训合格证书。

四、培训场所及设施设备

根据202661日起施行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最新要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培训场所及设施设备需满足以下标准:

1.需拥有自有或租期不少于3年的固定培训场所,建筑防火需符合《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要求。办公配有适应管理需要的计算机、专用电话、传真、网络宽带等,通讯渠道畅通。

2.理论培训场地(含办公用房)不少于300㎡,独立设置理论教室与候考区;配置线上教学设施设备、视频监控、硬盘存储等设备。

3.各工种实操区域保持足够安全距离,场地地面需硬化并设置标识循环通道。实操区域需配备对应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与急救物资。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必须配备真实可操作的实物设备,其余工种至少配备实物仿真培训设备,设备配置完全贴合国家培训大纲要求,留存培训全过程影像资料5年以上备查。

五、评价考核机构基本要求

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国家职业标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职业培训评价考核机构、建立考评员库,规范培训组织实施全链条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内部运营体系完善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记录,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一)管理队伍和考评队伍

1、考核评价师资配置。所有考核教师均需具备扎实的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考评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及自治区考核评价标准,无不良从业及考核违规记录。

2、管理团队配置。机构负责人具备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职考务及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职管理人员中退休人员不超过2人。

3、专职考务人员配备。负责考场布置、设备调试、身份核验、秩序维护、成绩统计、资料上报等工作,考务人员需经过专项培训、持证上岗。(每35台专用考试机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考务人员)

4、单工种持证考评员不少于4人,考评员应具备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评价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高级考评员应具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覆盖全等级评价;技师、高级技师评审专家组不少于3名单数高级考评员。

(二)理论考场场地及设施标准

1、办公场地。办公区域面积不少于60㎡,配备专用计算机、固定电话、传真设备、千兆宽带网络,满足考务管理、资料归档、考生服务、系统运维等工作需求。

2、无纸化理论考场。单独设置标准化无纸化考试机房,单机房面积不少于100㎡,每个无纸化考场配备不少于35台专用考试机、3台备用考试机、1台考试管理机、1台专用考试服务器,所有设备联网通畅、运行稳定;每台考试机配备高清摄像头,支持人脸识别、全程抓拍存档,满足考试溯源要求。考场全域配备高清视频监控、实现360度无盲区监控全覆盖、硬盘存储设备、手机信号屏蔽器、手机专用存放柜,视频刻录、全程录像留存设备,全程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监管。

3、场地使用要求。所有考试场地可自建或合法租赁,租赁合同有效期不少于3年,场地权属清晰、手续完备。

4、理论考试管理规范

1)建立完善的考试管理制度、考务工作细则、考生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等。所有考试记录、考生资料、成绩台账全程留存归档,纸质材料归档保存不少于3年,电子材料不少于5年。

2)全程落实考试监控要求,所有理论考试全程录像,杜绝替考、作弊等违规行为;同时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的随机抽查和督导核查。

(三)实操考场场地及设施标准

1、建筑电工(特种作业)

不小于60㎡,具有三相五线制的低压供电系统。

设备与器材。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380V220V电机接线、电气故障排除装置(或模拟模板),用电设备(照明灯具、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测定仪)、电气元器件,电缆、导线若干。

仪器:万用表、兆欧表(绝缘电阻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

应急演练设施,模拟触电急救设备。

工具器具:螺丝刀、电工钳、电工刀、剥线钳、尖嘴钳、扳手、钢板尺、钢卷尺等工具。

2、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

具备搭设宽5跨、高5步的双排落地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以及水平面积不小于100㎡的搭设场地,场地内设置存放考试架体物料的仓库或配套区域;考试场地坚实、平整、无扬尘;距操作区域周围不小于6米的距离应设置隔离围栏;场地内设施符合抗风等级要求,防坠落装置测试记录完整(如安全锁年检记录)。

器材:Φ48×3.5(长6m5m4m3m2m1.5m)的钢管若干。符合抗风等级要求,防坠落装置测试记录完整(如安全锁年检记录)。

3、建筑架子工(附着升降脚手架)

具备搭设带转角和2套升降机构(或模拟装置)的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以及水平面积不小于100㎡的搭设场地。设备:3套升降机构和相配套的控制箱。

4、建筑架子工(高处作业吊篮)

占地面积不少于100㎡且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设备:高处作业吊篮1套(含悬挂机构、提升机、吊篮、安全锁、提升钢丝绳、安全钢丝绳等零部件)。

场地要做明显标记,如高处作业吊篮装拆实操场地。

高处作业属于应急管理部重点监管的3个作业类别之一,必须使用真实设备进行实际操作评价。

5、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

面积不小于1000㎡。

器具: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用红、绿色旗,指挥用哨子、对讲机,不同规格钢丝绳、绳卡;滑轮组;麻绳(或化学纤维绳);计时器。所有起重机械需标注年检合格标签

6、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

占地面积不小于1000㎡且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障碍物间距、盲区标识等符合安全距离规范。

设备:起升高度在20m以上的固定式塔式起重机1台。

器具:配备边长1000×1000×1000mm水箱作为考核吊重,计时器。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手套等。所有起重机械需标注年检合格标签

7、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桥式、门式起重机)

占地面积不小于1000㎡,场地整体硬化平整,承载力达标,无高低差、无积水、无障碍物。场地独立封闭,设置专用作业禁区、安全通道、观摩区域,隔离防护措施规范到位,实际操作考场和待考区域应相对独立,互不干扰。满足大车全程行走、横向移位、障碍吊装、精准落位等全科目实操及安全距离要求。场地四周设置安全防护围栏(防护栏高度≥1.05米)、警示标识、警戒标线,实行分区管控,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设备:合格桥式起重机或门式起重机1台。

器具:标准吊重、吊装吊带、卸扣、专用吊钩、配重块、稳钩器具、考核点位标线、障碍标识、考核计时器。所有起重机械需标注年检合格标签

8、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履带式、轮胎起重机)

实操场地占地面积不小于1000㎡。

设备:配置性能完好、检测合格的履带式起重机或轮胎式起重机1台,设备手续齐全、整机工况良好;起升机构、变幅机构、回转机构、行走机构、液压系统、制动系统运行灵敏可靠;配齐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变幅限位、回转限位、紧急停止开关、过载保护等全套安全装置,满足实训及考核规范要求。

器具:标准化考核吊重、配重块、专用吊带、卸扣、吊钩、稳钩器具、考核计时器、障碍标识、落位标线、定位桩等考核器具,可完成稳钩、消摆、障碍穿越、精准落位、定点堆放等全套技能考核项目。所有起重机械需标注年检合格标签

9、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汽车起重机)

实操场地占地面积不小于1000㎡,可满足汽车起重机全流程实操及标准化考核需求。

设备:配置性能完好、检测合格、手续齐全的汽车起重机1台,整机工况优良;底盘行走、支腿伸缩、起重臂伸缩、回转、起升、变幅、液压制动系统运行灵敏可靠;配齐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变幅限位、回转限位、紧急停止开关、超载保护等全套安全防护装置,完全符合实训及职业技能考核设备标准。

器具:标准化考核吊重、配重块、合规吊带、卸扣、吊钩、垫板、稳钩辅助器具、考核专用计时器、障碍标识、落位标线、定位桩等配套器具,可完整开展稳勾销摆、障碍穿越、精准落位、定点堆放等全部考核科目。所有起重机械需标注年检合格标签

10、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实操场地占地面积不小于200㎡,并满足实际操作要求。

设备:行程高度10m以上的施工升降机1台或模拟机1台;物料提升机实操场地占地面积200-1000㎡,(根据当地要求)行程高度10m25m以上的物料提升机1台。

器具:计时器、200kg砝码。所有起重机械需标注年检合格标签

1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

实操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500㎡,并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

设备:成套QTZ型塔式起重机(含基础节、5节以上标准节、起重臂、平衡臂、塔帽等)零部件及安装塔机用辅助起重设备一台,也可用模拟机,模拟机需等效真实场景,模拟机需具备与实机同等的安全装置(如力矩限制器等)。

仪器与工具:水平仪、经纬仪、万用表、拉力器、卷尺、专用扳手、扭力扳手、吊具、索具、卸扣、铁锤、计时器等。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所有起重机械需标注年检合格标签

12、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桥式、门式起重机)

实操场地占地面积不小于1000㎡,场地配套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可满足桥门式起重机全流程安装、拆卸、调试考核需求。

设备:配置可完整拆装实训的桥式/门式起重机设备1台,设备构件齐全、结构完整,适配拆装实训考核;配套标准行走轨道、固定锚固装置,可满足轨道铺设、整机拼装、调试运行需求;设备配套起升机构、行走机构、制动系统、控制系统完好,配齐高度限位、行程限位、缓冲装置、夹轨防风装置、超载保护等全套安全防护装置,符合拆装实训考核标准。

器具:标准高强螺栓、成套紧固配件、扭矩扳手、水平尺、塞尺、轨距尺等检测调校工具;配套吊装吊带、卸扣、辅助吊具、构件防护垫块、考核计时器、验收记录表,可完整开展构件拆装、精度调校、整机验收等全部考核科目。所有起重机械需标注检合格标签

1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履带式、轮胎起重机)

实操场地占地面积不小于1000㎡,安装/拆卸场地需平整、坚实,承载力满足设备自重及作业荷载(必要时铺设钢板或路基箱),且场地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需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要求;作业区域设置硬质围挡或警戒带,悬挂警示标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满足整机全流程安装、拆卸、调试、验收考核需求。

设备:配置构件齐全、工况完好、可完整拆装实训的履带式/轮胎式起重机1台,设备手续齐全、经检验合格;整机行走系统、回转系统、变幅起升系统、液压系统、制动系统结构完整、性能可靠;配齐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变幅限位、回转限位、紧急停止开关、超载保护等全套安全防护装置,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完全满足拆装实训及职业技能考核标准。

器具:专用高强螺栓、销轴锁件、密封配件等耗材;扭矩扳手、水平尺、塞尺、精密量具等调校检测工具;配套合规吊装吊带、卸扣、吊梁、构件防护垫块、辅助工装、考核计时器、验收记录表,可完整开展构件拆装、精度调校、整机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部考核科目。所有起重机械需标注年检合格标签

14、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需有占地面积不少于200㎡,并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设备:施工升降机模拟机1台(含导轨架底节、标准节、附着装置,吊笼等零部件)。满足安装运行调试条件的物料提升机部件1套(架体钢结构杆件、吊笼、安全限位装置、滑轮组、卷扬机、钢丝绳及紧固件等),或模拟机1套。所有起重机械需标注年检合格标签

15、登高设备操作工(吊篮、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

实操场地占地面积不小于100㎡,可满足吊篮、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全流程实操、安全作业及标准化考核需求。

设备:配置性能完好、检测合格、手续齐全的电动吊篮、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剪叉/直臂式)实训设备;设备结构完整、电控系统、液压系统、行走制动系统运行灵敏可靠;配齐上下限位装置、极限保护、安全锁、紧急停止开关、超载保护、防倾斜保护、制动锁定等全套安全防护装置,所有安全装置功能有效,完全满足登高作业实训及职业技能考核标准。

器具:水平检测尺、扭矩扳手、紧固工具、设备调试量具、安全检测工具、考核计时器、作业检查记录表、安全标识牌、警戒围挡等,可完整开展设备点检、组装调试、实操作业、故障处置、应急考核等全部技能考核科目。

16、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司机(叉车、装载机)

实操场地占地面积不小于400㎡,满足叉车、装载机全流程实操考核需求。

设备:性能完好、检验合格、手续齐全的叉车、装载机实训设备,整机工况优良、动力充足、运行稳定;行走、转向、制动、液压升降、铲装作业系统灵敏可靠;配备完整的灯光信号、警示装置、倒车提示、驻车制动、安全防护结构,设备各项安全性能符合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考核标准,可正常开展实训及考核作业。

器具:标准堆垛货物、托盘、配重料、作业标识桩、车道标线、限位标识、调试工具、检测量具、考核计时器、作业验收记录表等,可完整完成车辆行驶、倒车绕桩、精准堆垛、铲装卸料、场地推平等全套考核科目。

道路考试场地要求。叉车实操考试分场地考试和场内道路考试两部分。按照人社部要求,叉车、装载机属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照《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试大纲》(TSG Z6001)要求执行。

17、建筑焊工

实操场地占地面积不小于700㎡,每个考位空间不小于9㎡,满足多工位同时实操全科目焊接考核及动火安全作业要求。电弧焊和电渣压力焊考区应分别设置独立操作工位和隔离措施,并配备相应排风设施。场地应设置监控系统、消防设备、安全标识等。

设备:交流直流电焊机、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机、气焊气割设备。

器具:各类规格建筑钢材、钢筋、钢板、焊条、焊丝、保护气体;焊渣锤、钢丝刷、焊缝尺、角度尺、卡尺、打磨机、切割机等检测修整工具;考核计时器、焊缝质量验收记录表、防火毯、接火斗等专用器具,可完整开展各类位置焊接、气割、焊缝检测、缺陷修整等全套考核科目。

18、建筑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工

实操场地占地面积不小于800㎡,场地整体硬化平整、环境通风良好,氧气浓度≥19.5%,通风速率符合标准要求。无易燃易爆杂物、无积水隐患。

设备:配置性能完好、检测合格、精度达标的四合一气体检测仪,用于氧气有毒气体检测。

器具:作业警戒围挡、安全警示标识、作业审批表、监护记录表、气体检测台账;仪器校准工具、风速检测仪、温湿度检测工具;空气呼吸器、防毒面罩、安全吊带、应急照明设备、应急通讯设备、灭火器材等,可完整开展风险辨识、气体检测、全程监护、应急救援、台账填报等全套考核科目。

19、建筑桩机操作工

实操场地占地面积不小于1000㎡,预留充足的设备回转、钻进作业、安全避让距离,需配备防坍孔应急物资。可完整适配各类桩基工艺实训及标准化考核需求。

设备:建筑桩基实训设备(长螺旋/旋挖/冲击钻机任选其一)。

器具:标准钻杆钻头、钢护筒、灌注导管、钢筋笼成品、桩基检测尺、垂直度检测仪、深度标尺、水平仪、扭矩工具、紧固维修机具;考核计时器、桩位标识桩、施工记录表、质量验收台账等,可完整开展设备点检、对位调试、成孔清孔、灌注施工、质量检测等全套考核科目。


第二章 住建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

考核机构设置标准

一、机构基本要求

凡取得属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且办学内容涵盖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均可向所在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开展住建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考核的申请。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申请机构的办学资质、技术能力、师资条件等进行现场勘验。经审核符合培训考核条件的,列入培训考核机构名录,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准后向社会统一公告。

二、机构管理队伍

健全培训管理机构,配齐管理人员。培训机构负责人或教学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2年及以上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经历。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具有2年及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教学管理经验丰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中退休人员不得超过2人。

三、培训师资队伍

专兼职教师须按规定配备,确保结构合理、素质达标。

(一)专职教师不少于5人,应具有土建类、工程管理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2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2人,专职教师不少于机构总人数的1/4

(二)兼职教师(签有聘任合同)应不少于8人,具备建筑工程技术、工程管理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建筑施工或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其中具备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不少于4人。

(三)每个培训项目配备不少于2名理论教师。专、兼职理论教师中退休人员不得超过2人,同一兼职教师受聘培训机构不得超过2家。

(四)专、兼职教师每年须参加行业师资培训,并取得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四、培训场所及设施设备

具有固定的办公和培训用房,培训场所总面积不低于300㎡,符合国家安全、消防及环保要求。配备满足培训需要的桌椅、讲台、黑板等基本设施,配置线上培训设施设备、视频监控及硬盘存储等设备。办公区域配备适应管理需求的计算机、专用电话、传真、网络宽带等设备,确保通讯渠道畅通。

上述培训场所可自建或合法租赁,租赁场地的,租赁合同有效期不少于3年。

五、考核人员、场地及考务管理标准

(一)考核人员要求。所有考核教师须具备建筑施工、项目管理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施工安全标准和考核大纲,无不良从业记录及考核违规记录,授课教师不得兼任本场次监考。

(二)考务管理团队要求。机构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考务及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职管理人员中退休人员不超过2人。

(三)考务人员配置。配备专职考务人员,负责考场布置、设备调试、身份核验、秩序维护、成绩统计和资料上报等工作。考务人员须经专项培训并持证上岗,每35台专用考试机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考务人员。

(四)理论考场场地及设施要求

1. 办公区域。办公面积不少于60㎡,配备专用计算机、固定电话、传真设备及千兆宽带网络,满足考务管理、资料归档、考生服务、系统运维等工作需求。

2. 无纸化理论考场。单独设置标准化无纸化考试机房,单机房面积不少于100㎡。每个无纸化考场配备不少于35台专用考试机、3台备用考试机、1台考试管理机及1台专用考试服务器,所有设备须联网通畅、运行稳定。每台考试机配备高清摄像头,支持人脸识别和全程抓拍存档,满足考试溯源要求。考场全域配备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360度无盲区监控全覆盖;同时配备硬盘存储设备、手机信号屏蔽器、考生手机专用存放柜、视频刻录及全程录像留存设备,全程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管。

3. 场地使用要求。所有考试场地可自建或合法租赁,租赁合同有效期不少于3年,场地权属清晰、手续完备。

(五)理论考试管理规范

建立完善的考试管理制度、考务工作细则、考生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所有考试记录、考生资料、成绩台账须全程留存归档,纸质材料归档保存不少于3年,电子材料不少于5年。严格落实考试监控要求,所有理论考试须全程录像,严防替考、作弊等违规行为,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和督导核查工作。


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

培训考核管理有关事项的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含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等,俗称八大员),不纳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评价统一管理范围。该类人员职业培训、考核及证书管理,遵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等规定统筹开展。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立足服务行业、便利企业、惠及从业人员的原则,依据国家统一职业标准、培训大纲及自治区工作要求,指导具备条件的企业、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有序开展培训、考核、发证及继续教育工作,为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畅通学习渠道、搭建便利化培训平台,切实做好行业培训服务保障,所有八大员岗位从业人员均需完成对应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由培训考核机构按规定核发职业培训合格电子证书。

为实现全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职业培训考核体系顺畅衔接、标准统一,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的组织实施、学时管理、考核流程、质量控制、结果应用及证书管理等,参照本指南前述面向人社管理范围的产业工人培训与评价要求执行,并遵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大纲(试行)2024版》规范落实。


第三章 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培训考核机构设置标准

一、机构基本要求

凡取得属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且办学内容涵盖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均可向所在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开展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的申请。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申请机构的办学资质、技术能力、师资条件等进行现场勘验。经审核符合培训考核条件的,列入培训考核机构名录,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准后向社会统一公告。

二、机构管理队伍

健全管理机构,配齐管理人员。培训机构负责人或教学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2年及以上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经历。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具有2年及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教学管理经验丰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中退休人员不得超过2人。

三、培训师资队伍

专兼职教师须按规定配备,确保结构合理、素质达标。

(一)专职教师不少于5人,应具有燃气工程、油气储运、暖通、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工程系列燃气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2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2人,专职教师不得少于机构总人数的1/4

(二)兼职教师(签有聘任合同)应不少于8人,具备工程系列燃气、安全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燃气行业生产、安全管理、场站维护等从业经历,其中具备工程系列燃气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工、其他方向)者不少于4人。

(三)专、兼职理论教师中退休人员不得超过2人,同一兼职教师受聘培训机构不得超过2家。

(四)专、兼职教师每年须参加行业师资培训,并取得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四、培训场所及设施设备

具有固定的办公和办学用房,培训场所总面积不低于300㎡,符合国家安全、消防及环保要求。配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桌椅、讲台、黑板等基本设施,配置线上教学设施设备、视频监控及硬盘存储等设备。办公区域配备适应管理需求的计算机、专用电话、传真、网络宽带等设备,确保通讯渠道畅通。

上述培训场所可自建或合法租赁,租赁场地的,租赁合同有效期不少于3年。

五、考核人员、场地及考务管理标准

(一)考核人员要求。所有考核教师须具备工程系列燃气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专业标准和考核大纲,无不良从业记录及考核违规记录,授课教师不得兼任本场次监考。。

(二)考务管理团队要求。机构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考务及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考务管理人员中退休人员不超过2人。

(三)考务人员配置。配备专职考务人员,负责考场布置、设备调试、身份核验、秩序维护、成绩统计和资料上报等工作。考务人员须经专项培训并持证上岗,每35台专用考试机配备不少于3名考务人员。

(四)考场场地及设施要求

1. 办公区域。办公面积不少于60㎡,配备专用计算机、固定电话、传真设备及千兆宽带网络,满足考务管理、资料归档、考生服务、系统运维等工作需求。

2. 无纸化理论考场。单独设置标准化无纸化考试机房,单机房面积不少于100㎡。每个无纸化考场配备不少于35台专用考试机、3台备用考试机、1台考试管理机及1台专用考试服务器,所有设备联网通畅、运行稳定。每台考试机须配备高清摄像头,支持人脸识别和全程抓拍存档,满足考试溯源要求。考场全域配备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360度无盲区监控全覆盖;同时配备硬盘存储设备、手机信号屏蔽器、考生手机专用存放柜、视频刻录及全程录像留存设备,全程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管。

(五)考试管理规范

建立完善的考试管理制度、考务工作细则、考生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所有考试记录、考生资料、成绩台账须全程留存归档,纸质材料归档保存不少于3年,电子材料不少于5年。严格落实考试监控要求,所有理论考试须全程录像,严防替考、作弊等违规行为,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和督导核查工作。


第四章 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职业

考核机构设置标准

一、机构基本要求

凡取得属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且办学内容涵盖技术工人或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均可向所在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的申请。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申请机构的办学资质、技术能力、考核条件等进行现场勘验。经审核符合考核条件的,列入考核机构名录,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准后向社会统一公告。

二、考核人员、场地及考务管理标准

(一)考核人员要求

所有考核教师须具备建筑施工、建筑工程安全等相关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施工安全标准和考核大纲,无不良从业记录及考核违规记录。

(二)考务管理团队要求

机构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职考务及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职管理人员中退休人员不超过2人。

(三)考务人员配置

配备专职考务人员,负责考场布置、设备调试、身份核验、秩序维护、成绩统计和资料上报等工作。考务人员须经专项培训并持证上岗,每35台专用考试机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考务人员。

(四)考场场地及设施要求

1. 办公区域

办公面积不少于60㎡,配备专用计算机、固定电话、传真设备及千兆宽带网络,满足考务管理、资料归档、考生服务、系统运维等工作需求。

2. 无纸化理论考场

单独设置标准化无纸化考试机房,单机房面积不少于100㎡。每个无纸化考场配备不少于35台专用考试机、3台备用考试机、1台考试管理机及1台专用考试服务器,所有设备须联网通畅、运行稳定。每台考试机配备高清摄像头,支持人脸识别和全程抓拍存档,满足考试溯源要求。考场全域配备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360度无盲区监控全覆盖;同时配备硬盘存储设备、手机信号屏蔽器、考生手机专用存放柜、视频刻录及全程录像留存设备,全程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管。

3. 场地使用要求

所有考试场地可自建或合法租赁,租赁合同有效期不少于3年,场地权属清晰、手续完备。

(五)理论考试管理规范

建立完善的考试管理制度、考务工作细则、考生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所有考试记录、考生资料、成绩台账须全程留存归档,纸质材料归档保存不少于3年,电子材料不少于5年。严格落实考试监控要求,所有理论考试须全程录像,严防替考、作弊等违规行为,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和督导核查工作。


第五章 住建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标准

一、机构基本要求

凡取得属地县(市、区)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办学内容包括技术工人或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或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或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质检员)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均可向同级住建部门提出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的申请。县(市、区)住建部门对办学许可、技术能力、师资条件等进行勘验,符合培训办学条件的向地(州、市)住建局进行推荐,地(州、市)住建局建立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名录,上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公告。

二、继续教育培训项目

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质检员、施工现场专业人员。

三、继续教育学习方式和内容

继续教育培训推荐采用线上学习方式。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线上继续教育官方平台为新疆数字住建,开展继续教育培训业务的培训机构可以将全部课件投放至平台,由学员通过统一平台进行学习,投放到平台的课件必须经各地(州、市)住建主管部门通过信息系统课件审核要素和流程,进行审核后方可上线。学员完成规定学时后,由平台将学员数据推送至培训机构,生成盖有培训机构公章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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