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培训评价(考核)线上宣贯培训顺利举办

文章来源:科教处 发布时间:2026-09-28 11:4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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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评价(考核)体系,统一相关机构建设标准,压实主体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全面提升行业人才培养质量,2026年9月10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办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培训评价(考核)宣贯培训。各地(州、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业务骨干,以及培训机构、院校和企业代表共550人,通过线上分会场参加培训。


本次宣贯培训围绕《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培训考核工作指南》《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培训评价工作指南》等核心政策开展专题解读,明确机构准入、场地师资、考核监管、档案留存等全新工作标准,相关技术人员现场演示新疆工程建设云培训考试系统实操流程。

新规确立培训机构“先勘验、后纳入、再公告”管理模式,人社部门负责办学资质审批,住建部门组织开展现场勘验,审核通过并纳入自治区统一向社会公告名录的机构,方可开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培训、评价(考核)业务。培训针对不同类别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进行了说明,明确业务范围和工作标准,重点对师资、场地、设备设施等要求作详细解释,推动培训从偏重理论向实景实操转型。同时,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对证书核发、档案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通过执行“一场一档”,实现培训考核全过程留痕可溯。

人社部门围绕办学许可、考评员队伍建设、“一考双证”、培训资金监管等内容进行政策宣讲,强调住建、人社部门培训数据互通互认,强化补贴资金审核,落实“凡补必进、不进不补”,严防财政资金虚报冒领,将运用人脸识别、视频监控等数字化手段,严厉打击替考、作弊、缩减实操课时、乱收费、培训造假等违规行为。

当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达50余万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属于高风险领域。抓好职业培训评价考核,是筑牢安全生产源头防线、净化培训市场、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各族群众稳岗增收的重要举措。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人社部门要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会商与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联合检查督导,建立培训机构动态评估和诚信评价机制。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企业和个人选择公告名录内机构进行培训评价(考核),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本次宣贯培训结束后,各地将组织内部再学习,精准吃透政策标准与系统操作。针对各地执行中遇到的政策、技术难题,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人社部门将按需组织专家赴各地服务指导,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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