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第七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变更法人的公示

文章来源:科教处 发布时间:2025-10-21 12:58 浏览量: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我厅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2025年第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的新疆锦城劲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法人进行变更,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处反映。

公示期满后,我厅对无异议的企业予以发证。

公示时间:20251021日至1029

联系电话:0991-2827026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人民广场联合大厦A13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处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51021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