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通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的公示

文章来源:抗震处 发布时间:2025-03-19 10:5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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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44)、《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相关规定,我厅对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提交的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进行了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强制性条文的要求,确定通过本次行政审查。现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319-325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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