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端午节、古尔邦节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水务局、园林管理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近期安全防范工作安排部署,抓紧抓实端午节、古尔邦节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各地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真正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和我区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部门监管作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压实关键岗位人员安全责任,聚焦重点风险领域、关键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严查密防各类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切实抓好全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领域,抓实抓细风险隐患治理
(一)燃气安全方面。当前正值夏季,夜市等餐饮经营场所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频率增多,安全用气压力较大。各地要压紧压实排查整治责任,抓紧抓实集中攻坚阶段,在全面摸清本地燃气经营企业,以及所属的管道设施情况基础上,紧盯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苗头隐患开展“起底式”排查,坚决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建立安全风险隐患台账并实行闭环管理。要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常态化开展员工安全风险教育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要严把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质量安全关,加强更新改造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管理,压实各参建单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责任。依法实施燃气压力管道施工告知和监督检查,严防不当不慎操作破坏燃气管道引发泄漏事故。按规定做好改造后通气等关键环节安全监控,做好工程验收移交,杜绝安全和质量隐患。要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安全用气宣传,特别要加强“最后一公里”燃气用户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安全用气意识。
(二)自建房安全方面。随着旅游旺季到来,对用于餐饮、饭店、民宿、宾馆、农家乐、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的经营性自建房带来较大风险隐患。同时音乐节、美食节等活动需要搭建一些临时性的房屋设施,易发生安全事故。各地要针对城乡结合部、乡镇建成区、村集市、学校医院市场周边等重点区域自建房开展再排查、再复核,重点对因概念模糊不清,没有纳入排查范围的自建房;有嫌疑拿不准、放心不下的经营性自建房,如农家乐、民宿、群租自建房等;新增转为经营用途的自建房以及近期擅自改扩建或者违规装饰装修的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仅采取管控措施的,是否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要加快推进自治区重点地区城镇住宅抗震性能排查整治工作,积极组织专业力量进行评估、鉴定,通过搬迁、改造、加固、更新、拆除等方式逐步完成整治工作,坚决杜绝居住使用存在严重风险隐患的房屋。
(三)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方面。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已全面复工复产,建筑施工活动进入高峰期。有的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超强度加班、赶工期,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更新滞后,安全教育做得不实不细,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各类事故。各地要全面摸清节日期间在建项目施工情况,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杜绝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行为。施工企业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要带班值守并对施工现场不间断开展巡查,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和监理人员等必须保证24小时在岗在位,项目所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必须派员到现场抽查。强化对基坑工程、暗挖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建筑起重机械、钢结构工程等危大工程和电气焊、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常见事故发生。
(四)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方面。市政公用行业企业要做好应急处突人员、物资准备,适当储备易损备品附件,确保各类民生保障安全有力。要加强城市供水系统巡检频次,做好水质检测,确保供水安全。针对可能出现的暴雨、低温、大风等极端天气,督促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单位加强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巡查与维护。要加强城市内涝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是城市低洼区域、棚户区,以及历史上的易涝积水点,容易受淹的下凹式立交桥、隧道、地铁、施工工地、各类建筑地下空间等,备足防汛物资,提高暴雨天气应对能力。
(五)城市管理安全方面。要结合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出游意愿更加强烈的实际情况,要做好城市公园、动物园、游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督促运营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日常巡检和安全值班,确保城市公园中大型游乐设施、体育健身设备等安全运行。对在城市公园和广场内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要预先开展风险评估,落实安全保障措施,防止踩踏、火灾等各类事故发生。要加强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的安全管理,督促房屋业主、广告设置人落实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责任。加强城市公共区域私搭乱建治理,严肃整治在城市公共区域内乱堆、乱放、乱挖、乱设、乱建等现象。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节假日期间人员值班值守,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巡查、设备巡检,确保公共秩序安全和设施设备正常运行,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营造良好节日氛围。
三、强化预警提示和应急值守,高效开展应急处置
各地要密切关注灾害信息,关注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相关舆情动向,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及时了解、发布预警信息,加强风险提示和安全宣传。要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和通信渠道,及时核实、上报有关信息,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要加强与当地消防、应急、地震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密切联系和配合,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扎实做好现场指导工作,科学有效应对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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